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僑生陳皓揚(左)遭台大退學。圖/本報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一路關注殺貓案的律師呂秋遠表示,台大對陳皓揚應該已經是「無法可罰」下,做出退學的處分。他認為,台大教師在輔導過程中有盡力,也不會只是聽從「民意」,就任意對該名學生懲處,但第二次殺貓,顯示出包含台大的輔導機制已經失靈,而這點是全台所有大學都應該反省的。台大學生陳皓揚去年底殘忍勒死街貓「大橘子」遭起訴,今年8月又隨機挑選貓咪「斑斑」殺害,台大今天宣布已經完成獎懲委員會,最後決議將陳生退學處分,台大對此表示,對該事件表達遺憾。呂秋遠對台大決議「不意外,給予尊重」,但他認為,陳皓揚後來坦承第二次殺貓是因心中一直無法抑制衝動,台大卻說,輔導過程一直都沒有異狀,「不是該生太聰明,會隱藏自己的情感,讓台大失去戒心,就是台大輔導機制有問題。」台大身為教育機構,呂秋遠表示,學校本來就不該站在民意來做處分,這次結果,應該是在考慮這件事情的處理上,「台大應該也認為自己盡力了,只是沒想到被欺瞞。」呂秋遠指出,大學機構本就很難管束大學生品行,尤其大二後都已經成年,本就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,但包含台大在內,所有大學都沒有完整的輔導機制,是時候趁這個機會好好檢討改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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